拳擊比賽一般是體育館內(nèi)進行,由于拳擊動作很快,而且拳擊手、裁判員、評判員和觀眾均需從各個方向看清動作,需要允許攝像機低用度拍攝且對鏡頭無閃光。背后照明也是需要的,而且必須來自拳擊場以外的位置。
拳擊比賽的燈具宜布置在拳擊場上方或安放在升降系統(tǒng)上,一般使用金鹵燈,光直接向下。為了補充垂直照度,附加燈具可以安裝在觀眾上方并瞄向拳擊場。這也將提供必需的背光,使拳擊手有足夠立體感。燈具組的高度宜在5~7m之間。與其它運動項目不同,拳擊項目對觀眾席照明要求不高,背景相對較暗,拳擊臺相對較高,重點突出了拳擊比賽的場面。
對拳擊比賽的燈具瞄準方向提出了相關的準則。
1、 拳擊比賽的
照明設計盡管主要是為了最大限度的保證運動員視覺上的舒適度,但也應為電視轉播創(chuàng)造一種總體水平上合適的環(huán)境以使電視節(jié)目主題生動、造型自然并富有創(chuàng)造性效果。
2、 照明設備的最低安裝高度應高于比賽場地5m,此高度從拳臺臺面算起。
3、 燈具瞄準角(偏離向下垂直的瞄準角度)應小于等于45゜,但位于比賽場地頂部的照明設備,其仰角應小于等于15゜。
4、 照明設備應滿足攝影棚和演播室的要求,應該具備滿足目的要求的眩光控制設備,如“圓錐形光罩”或“百葉窗”擋光板。
5、 所有照明設備均不應直接瞄準攝像機,最好是不要在以攝像機為頂點的50゜圓錐內(nèi)。
6、 照明設備位置的設計應當減少在攝像機方向上遠離比賽場地表面的反射。
7 、 如果一架大型攝像機置于照明設備水平瞄準角向兩邊各偏轉25゜所形成的水平線確定的區(qū)域內(nèi),和下列兩種情況之一,那么照明設備的位置和瞄準角的設計應使燈泡的發(fā)光區(qū)不進入攝像機的視野。
1) 通過照明設備和攝像機的水平面的垂直角為25゜。
2) 照明設備的瞄準角大于40゜。
8、 光應能至少從三個方向到達整個比賽場地的任何一點。就大型攝像機而言,第三個方向的光應對其它一個或兩個方向上的光形成“背后照明”。
9、 投射到主要攝像機一邊的光通量與機反面的光通量之比應在50%~60%。
10、 在任何照明設備和整個比賽場地中的任何一點之間應有暢通的路徑,不應有任何的建筑物或材料(旗幟、橫幅、顯示板)擋在其間,站在比賽場地任何位置可以清楚地看到每件照明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