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視轉播介入到越來越多的體育賽事中,在
體育照明設計過程中考慮到電視轉播對燈具布置產(chǎn)生的影響變得越來越重要。對于有電視轉播的專業(yè)曲棍球場燈具瞄準如下:
1、燈具在保證為運動員提供最大限度的視覺舒適度的同時,應營造出造型自然和恰到好處的整體氛圍。
2、燈具瞄準角應≤65°。如一個水面平面與光源和所有固定攝像機的縱向相交角度≥25°側燈具的瞄準角68°。
3、燈具不得直接投向固定攝像機,如不直接照射以固定攝像機為中心的50°扇形區(qū)域則更為理想。
如固定攝像機處于水平方向瞄準角度兩側各25°的平行線所形成的區(qū)域內,而且有以下兩種情況。
4、水平面與燈具和攝像機頭相交的垂直角度小于25°,或燈具瞄準角大于40°,則燈具應安裝或配備眩光,控制裝置,以使燈具透射出的光束不會出現(xiàn)在攝像頭的視野之中。
5、比賽場地的任何地方均應有來至少3個方向的照射光線。對于固定攝像機,第三個方向的光 線。對于固定攝像機,第三個方向的光線可為其它一個或兩個方向的光線充當背景光線。
6、從主攝像機一側投射出的總光通量與從對面投射出的總光通量之比值應在50%~60%之間。
7、透射光束在比賽場上任何地方和任何燈具之間均應暢通無阻,照射路徑不應被旗幟、橫幅、視頻顯示牌等特阻擋。
8、在每臺固定攝像機的指定區(qū)域內和比賽場地的四角均不得放置照明用相關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