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得到良好的
照明設計方案,合理利用光線的分布來滿足運動員、觀眾、裁判員視覺以及良好的電視轉播效果的要求,照明燈光必須符合眩光、光源色溫顯色性要求,光的方向性、節(jié)能要求等。
(1) 眩光
體育照明的關鍵除提供足夠的水平和垂直照度以外,還需要減少眩光,從而達到亮而無眩光的效果。眩光是影響照明質量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場內最大眩光指數(shù)GRmax應小于50,眩光額定值GR愈小,眩光限制愈好,眩光額定值為50時。
(2)光源色溫及顯色性要求
為達到良好的彩電轉播效果,體育場館照明質量不但與照度有關,而且與照明光源的色溫及顯色性有緊密關系。我國《民用建筑照明設計標準》中規(guī)定:彩電轉播用一般光源顯色指數(shù)Ra不應小于65.依據(jù)CIE NO.83號出版物及國際足聯(lián)的要求,光源相關色溫Tc大于5000K和光源顯色指數(shù)Ra大于等于80,以達到最佳的現(xiàn)場照明效果及彩電轉播效果。
(3)光的方向性
燈具的俯角不僅影響垂直照度,同時也對運動員、觀眾和裁判有可能產生較大眩光影響。對地體育場館
照明設計,應選擇好燈具的瞄準方向。另外,主攝像機與另一側過來的光線之比例應控制在一定范圍內,而照明的最重點是在足球場的中央及禁區(qū)設置。
(4)節(jié)能
照明節(jié)能重在采用合理的照明方案和高效的照明裝置,降低線路損耗及良好的照明控制。體育建筑屬照明用電較大的建筑項目,從節(jié)能意義上講,僅比較初始投資費用,而不以最低運行成本為基礎選擇得出的照明設計不是合理的設計,應根據(jù)具體情況,將初始投資及運行成本綜合加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