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游泳池場地得到較高的照度,對室內游泳池的一般要求,即游泳池底表面應有較高的反射率。
室內游泳池照明系統(tǒng)往往受建筑和結構的限制,室內游泳池的電氣照明只能作為對自然采光的補充,當自然采光不足和無自然采光時,電氣照明為運動員、工作人員、裁判員和觀眾提供最佳的視看條件。但是,電氣照明不能減弱自然光的眩光,不能減少自然光在水面上產(chǎn)生的反射光。同時,照明必須適應環(huán)境條件,便于維護。
(1)采用高強度氣體放電燈。通常采用金屬鹵化物燈配反射器或配格柵、若配棱鏡板,照明裝置近似為點光源,提供窄光束配光,可嚴格控制與吹著線成50゜角以上的亮度。照明裝置效率較高,燈具光束角較小,在光束角內燈具 的發(fā)光強度高,從而在水中產(chǎn)生很高折射光,因皮,游泳池有很高的亮度。同時,燈具在水面上的反射光面積小,亮度低。這種方案的缺點比較突出,由于照明裝置向下的光強高,會對仰泳運動產(chǎn)生眩光。如果要降低燈具的亮度,必定會增加燈具數(shù)量,以達到相同的照度,從而增加水面上反射光影的數(shù)量。
(2)采用帶罩熒光燈。熒光燈要成排布置,而且要大面積布置燈具。這種方法的折射光仍然很高,反射光影響面積大,但其亮度低。其亮度比高強氣體放電燈低得多,50゜角以上的光強應加以控制。如果 水中亮度能滿足要求,可以不增加水下照明。對于小型游泳館,如果 頂棚較低,有時就難控制50゜角以上的亮度。此時可采用水下照明來改善水下觀看條件。
(3)發(fā)光頂棚。發(fā)光頂棚是將照明系統(tǒng)安裝在頂棚上,它將少量高亮度、小面積的點光源變成頂棚的面光源,并形成很低的亮度。當然頂棚要選擇50゜角內低亮度的漫射板。格柵燈照明效果不能令人滿意,人能看到水中光源的反射影像,同時安全上也存在問題,萬一光源玻璃破碎而掉入水中,有可能傷人。
(4)側面照明。與體育館一樣,側面照明是常用的照明方式,因為它的初始費用和運行費用通常是最低的,而且維修很方便。但其缺點也很明顯:一是系統(tǒng)效率低,二是直接眩光和水面上的反射眩光較大。如果照明系統(tǒng)不能滿足推薦的角度,可以采用水下照明來抵消水面的反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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